富士康员工频繁自杀事件令社会震惊,更令社会困惑。困惑之处在于,这个事件中的责任主体随着大众舆论的关注越来越模糊。谁该为富士康员工自杀负责?是富士康的问题还是社会的问题?而社会的问题症结又在哪里?似乎整个社会都在这些问题面前束手无策。
富士康员工频繁自杀之不正常,其实我们只需要换一种思维和参照坐标即可以看出。至今吾等尚未听说过垄断性国企的员工出现频繁自杀的事件。道理很简单,垄断性企业的基层员工即便是不能大富大贵,也还是具有“人家吃肉,我喝汤的资格”,他们亦能够从垄断红利中分享一杯羹。这种享有特权以及各种福利都有保障的生活,怎会令人轻易活不下去了呢?
这种比较或许会逼近一个更加残酷的社会现实,自杀率的高低也是分阶层和人群的,与特定人群权利的多寡和收入的高低直接相关。最新研究数据表明:近年来,农村居民的自杀率是城市的3倍。这份数据似乎可以印证上述观点。
事实上,关于贫困与底层人群自杀的新闻这些年来一直不断见诸媒体。去年12月,上海海事大学贫困女研究生杨元元自杀事件曾经震惊了社会。在昆明,有一对拾荒兄弟因对生活绝望而挥刀自残,希望自我了结。而在媒体的报道中,我们可以发现在中国原来存在很多自杀村,这份名单中有湖南华容县治河渡镇月亮湖村,有湖北大悟县的舒山村……更早,我们还记得曾经有位父亲因为凑不起儿子上大学的学费而上吊自杀。
贫困既令人对生活绝望,也使他们失去了接受充分教育的权利,而即便是通过教育而明白了生命的意义与价值,现实中的微薄收入反而又进一步加深了这种绝望。
富士康的员工绝大多数都是来自农村和社会底层。随着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转型,中国社会最底层人群的权利并没有获得多少改进,他们的收入与福利也未获得相应的改善,因此,中国农村的高自杀率也就随着劳动力的迁徙而向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转移,并在富士康这样的代工企业集中爆发。值得深思的是,如果城市亦不能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出路,那么,接下来又将会是怎样?
我们回过头来再看富士康员工自杀的责任问题。富士康的代工模式建立的基础有两个,一是对农民的制度性歧视,二是对普通劳动者权利的系统性剥夺。如果没有这两个前提,富士康不会找到如此源源不断的廉价劳动力,更不会建立起粗暴而高效率的集中营式的管理与生产模式。我们很难想象,富士康可以在大陆之外再找到如此适合其生存的沃土,所以,富士康以及代工模式存在着制度性的原罪,而这种“罪恶”却在我们的社会中披上了合法的外衣,并被“漂白”。
而更重要的是,长期以来国家对公民权利与生命尊严的漠视,从而使底层社会长期挣扎于生存困境,并直接导致了底层人群的自杀率畸高。这是行政集权管理社会模式的失败。把责任推到社会,无疑分散了政府的责任。我们应该知道,贫困能把人逼上绝路,也会把人逼上梁山。显然,富士康员工自杀事件所展示出的深层社会危机,仍然并未被有关方面充分认知。珠江晚报